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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公安交警大队侦破2013.5.15重大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9-05-06 10:05:56    来源:中国网    访问: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2013年5月15日9时许,一中年男子到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报警称:他岳母早晨六点来钟在西平县107国道洪河桥处散步的时候被一辆二轮摩托车撞伤,目前正在医院重病监护室抢救。当时为了抢救他岳母,也没有顾得上报警,现在他岳母病情危重,他就来报警了。事故发生时,他离事故地点有百十米,他只隐约看到肇事车辆为一辆浅色的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是一名男子,上身衣服象是迷彩服,其他的就提供不了啥有价值的信息了。接警后,当日交通事故值班民警李彦红、魏荣新立即赶到现场,事故现场在107国道洪河桥南侧约三十米的地方,因为是国道,来往车辆很多,而且离事发时间已经过了几个小时,虽经仔细勘查现场,仍未在现场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事故发生后,大队成立了以李彦红、魏荣新为主办民警的专案组,专案民警通过走访、排查、张贴悬偿公告、到电视台播放公告等方法查找线索,希望能尽快破案。但由于线索少,破案条件十分有限,虽然经过很长一段时间调查,但该案仍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案件一度隔浅,陷入无法往前推进的状况。

一晃几年过去了,虽然时光在流失,当时参加此案的民警有两位已经退休了,有的民警到其他岗位了,但此案却在民警李彦红的心里一直挥之不去,像一块石头压在李彦红的心头。这几年他一直想着如何获取一些有价值的线索,能把此案破获,让死者安息,给死者家属一个交待。

事情在2018年下半年出现了转机,西平县看守所一位民警在和一名郜某某的在押人员谈心的时候得到了一个线索,据郜某某讲,他曾经在几年前的一天早上见到他的一个叫曹某的朋友到他的猪场里去冲洗摩托车,他当时问曹某咋了,曹某当时对他说是在107国道撞住了一名妇女。他当时也没有在意,过了一段时间,郜某某听说有个悬偿公告,说是有一个妇女在107国道洪河桥处被撞死亡了,他当时就想这件事会不会是曹某干的。但由于他和曹某是朋友,所以也就没有再去过问。

得到此线索后,李彦红立即和本队民警王水舟展开调查,并及时将此情况报告给大队领导。通过一段时间的外围调查,发现曹某确实有较大嫌疑,但由于此案过去时间太久,民警们又不敢贸然惊动嫌疑人。在制定较为详细的方案后,大队决定正面接触嫌疑人曹某。但令人想不到的是,当李彦红、樊若飞等办案民警到曹某家去调查的时候,曹某却长时间没在家了,对其家人进行调查时,其家人又极不配合,虽经三番五次到曹某家做其父母的思想工作,但其父母一直不与配合,只是讲曹某一直不在家,到哪里他们不知道,问联系方式也说不知道。最后李彦红想到了运用科技手段,通过大数据查找嫌疑人。

审讯现场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大数查找,终于发现了曹某的线索,并于2019年3月19日上午将嫌疑人曹某抓获。曹某被带到西平县交警大队后,李彦红便同大队领导研究审讯方案。19日下午,大队长潘登、副大队长宋鸿儒、民警李彦红、樊若飞等人开始了对曹某的审讯。正如开始所料,审讯很不顺利,曹某认为时间过了那么久了,他如果不承认公安民警就可能对他没有办法,但他没有想到民警们经过这么长一段时间调查,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讲政策,晓之以理、动之一情。在接近午夜之时,曹某经过长时间的思想斗争,终于不再负隅顽抗,如实供述了当年他驾驶二轮摩托车在107国道洪河桥处将一名妇女撞伤,之后驾车逃逸的事实。事故发生后,曹某知道了被他撞伤的妇女死亡了,他很害怕,但他一直怀有侥幸心理,认为没人知道,他可以一直逍遥法外。但他忘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再狡猾的狐狸也逃脱不了猎人的眼睛。

目前嫌疑人曹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作者:张沙沙、沙五德)

[责任编辑:张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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